2020年大庆市​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新鲜出炉

大庆资讯 2020-11-28 11:22:35
用手机看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王韵舟编 近日,小编从大庆市政府了解到,大庆市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,原庆政通(2015)3号同时废止。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有关法律要求,根据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》(黑政函〔2020〕71号),现将大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

王韵舟编

近日,小编从大庆市政府了解到,大庆市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,原庆政通(2015)3号同时废止。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有关法律要求,根据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》(黑政函〔2020〕71号),现将大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及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

 一、自2020年10月1日起大庆市范围内(含四县)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附表中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。  

二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用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,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。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农用地征地补偿费,70%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助,30%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、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。 

 三、2020年9月30日以前(含2020年9月30日),已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,征收土地补偿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。 

 四、《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告》(庆政通〔2015〕3号)同时废止。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